信托理财的优越性
诺贝尔基金是信托产品,诺贝尔基金从1901年开始,每年发诺贝尔奖,到现在119年过去了还没有把钱发完。所以说,信托在财富管理及财富传承领域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信托最初的起源来源于中世纪的西方,最早是西方十字军东征时,那些出去作战的人,把财产交给当地的修道院,委托修道院帮他们管理,如果这些骑士得胜来朝,那就把这些财产和这些年的收益再还给他们,如果回不来了,那就把这些财产怎么怎么样分配,交给他的妻子儿女。这是最早的信托的雏形。找一个信任的人,把财产交给他,然后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让他去管理,这就是信托。2001年,我国引入信托制度。由于各国法律和国情不同,我们可以从两个层次来对国内的信托进行理解。第一是家族信托;第二就是信托理财。家族信托由于大部分人少有接触,在此暂不赘述,今天主要说说主流的信托理财。目前,大多数人所说的买信托,其实指的是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目前各类金融机构管理的资产总规模已经超过百万亿,其中规模最大的当属银行理财和资金信托。如果以信托产品和银行理财进行对比的话,我们可以发现,两者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却也有很大的差异。首先信托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一样都有一定的期限,未来能给我们带来一定的收益,而且收益大多数都是固定的。但是,每一个信托产品都要有明确的投向,不是像银行理财产品说的那么笼统。此外,银行理财产品起点较低(1万元起),收益也较低(非保本理财年化收益率3.5%左右;信托产品起点较高(100万起),收益也较高(年化收益率8%左右);银行理财产品期限灵活,选择余地多(短则三两天,多则一两年),信托产品期限一般较长(1-2年);银行理财产品面向普罗大众,信托产品面向高净值人群、高端人士。据统计,信托产品能够为投资人带来远超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基本上是同期限银行理财产品的2倍。2018年,有这样一个群体买了很多信托值得关注,这个群体就是中国的上市公司。近年来,出于对公司闲置资金的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规模不断攀升。从wind的数据分析显示,2018年以来两市共有89家上市公司进行了404次信托理财,购买信托产品合计规模超过300亿元。而去年同期,选择信托产品进行理财的公司仅有52家,购买产品规模仅在200亿元左右。上市公司购买信托,而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这就是对信托靠谱的最好说明和背书,这也就是现实意义上的信托靠谱。《信托法》第16条规定,信托资产具有独立性,不能抵债不能被清算,具有债务隔离功能;而存在银行的钱一旦发生债务纠纷,钱就不是自己的了,(其它资产,如股票、基金、黄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债的)此外,超70%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是投向债券及信托的,高收益非标也一直是银行理财用以提升收益的主要资产。
另外,截至2019年1季度,银信合作资金规模达到8.19万亿元,占到信托资产总规模的33.34%。也就是说,多年来投资者购买的银行理财,很大一部分实质上是间接投向了信托,但是收益却远不及直接买信托产品那么高。信托理财产品也并非十全十美,尽管信托理财产品兼具收益与安全,还具有其他理财产品不可比拟的风险隔离功能,它依然无法做到面面俱到。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由于信托公司难以准确核实个人或家庭收入,一般情况下,信托产品每份投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认购同一信托计划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能超过50名。所以,大部分人被100万起投的高门槛拦在门外,只能看到信托的安全稳健和高收益,却无法切实感受到信托产品实实在在的好。就只能干瞪眼看高净值人群玩信托吗?有没有既可以享受到信托安全稳健的高收益,又可以不受制于信托产品高门槛的选择?信托收益权通过在金融资产交易机构(简称“金交所”)挂牌后,金交所对其进行备案审核通过以后,就成为合法合规的资产。投资人即可对其认购,从而可以实现既可享受信托产品安全稳健的高收益,又可不受制于信托产品高门槛。信托收益权是以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所管理的信托财产为基础资产,由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受益人”享有财产利益。《信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根据信托法理论,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在英美法国家,普遍承认“信托”具有独立人格),由受托人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所以信托收益权产生于信托财产,但又相对独立,在权属上归属于受益人。《信托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信托收益权具有财产价值且可以转让,所以信托收益权法律性质和交易规是确定且明晰的。首先,要注意投资标的的安全性。凡是投资都存在风险,研究投资标的就可以大致判断出此种信托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再次,关注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要注意查看产品在运行期内是否可以转让,投资者选择这一类理财产品时,所投入的资金应该是闲置资金,避免流动性风险。最后,还得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时要合理地、按一定比例安排资金,避免盲目投资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