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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政信项目必知 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的概念
阅读 1165发布日期 2020-09-09


在我们投资政信项目的时候,往往会看到这两个名词:显性债务,隐性债务,很多人对它们俩比较陌生。今天,就来介绍一下这两个名词的概念。


显性债务

该类债务指的是监管法规允许、相对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如地方债)和以非债券形式存在的债务包括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中由财政负责偿还的部分;以及政府部门和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用事业单位的举债。此类债务由地方政府官方发行和公布,具有明确的发行文件。2015年后政府举债,只能通过债券形式发行,方式主要分为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其中,新增债券即新增加的政府债务,而置换债券的目的是将地方政府在以前通过平台举借的银行贷款等形式的债务换成债券,以使地方政府债务更加透明化和正规化。


隐性债务

该类债务是指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承担政府未来支付义务的棚改政府购买方服务等。与显性债务相比,隐性债务是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的债务。


总结

以上是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的概念,从投资的角度说,显性债务属于标准资产,其利率比较低,根据2019年的数据,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3.47%;隐性债务属于非标资产,城投债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