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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皆可拼?信托理财可不能拼!
阅读 1061发布日期 2020-10-21

(上海信托圈)

这几天,“上海名媛群”刷屏了。 


一位自媒体作者卧底了一个名为“上海名媛3群”,发现了拼团的“新”操作:


 丽思卡尔顿酒店的下午茶,6个人拼单下来,每个人只需要85。 

宝格丽酒店5000元的外滩景观房,40个人拼单,每人只需125。 

还可以拼团豪车,60人,每人100,就可以在镜头里拥有一辆法拉利。

……


拼团购物已经成为近几年大众消费购物的省钱秘笈之一,但名媛们在群里拼各种各样的单,拼包,拼酒店,拼车...只为了打造出自己“名媛”的身份,还是让许多网友大呼“还有这种操作?”


其实,除去拼“名媛”这种让人一笑了之的新闻,拼团时代给社会经济和大众生活更多生机。拼团时代造就了外卖平台、共享经济等新型就业平台,商家靠拼团提高销量,消费者靠拼团获得实惠,互利共赢,何乐而不为?


当然,也不是买所有东西都能拼,比如:买信托。


为何信托理财不能拼?

 1、监管要求


根据监管要求,购买信托产品必须符合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同时,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规定,信托公司要坚持合格投资人标准,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投资人不得违规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产品,违规者要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违反这一规定,拼单买信托,因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担。


2、适当性匹配


也许会有投资者疑问,既然不让拼单,为何信托投资门槛还要设置的这么高?事实上,这是为了保护投资者,让具有更强的风险识别能力、更强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来参与信托投资。


合格投资者认定和风险适应性测评都体现了信托投资的“适当性匹配”原则。


“适当性匹配”原则非常重要,对于信托公司来说,要坚持了解自己的客户和产品,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投资者,这也是对投资者的保护;对于投资者来说,更需要在了解产品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擦亮眼睛,理性选择自己的信托产品,切莫只贪图 “高收益”产品,要知道,金融产品风险和收益是匹配的,“高收益”往往对应着 “高风险”。


所以,作为投资者当资金不够时切莫合伙购买信托产品。只有当你成为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成为具有一定承担风险能力的人才能购买信托产品。切记投资有风险,理财一定要与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


3、合伙人之间的利益风险


从资金安全的角度上来看,如果是拼单购买信托产品,势必要将资金打入某一个人的个人账户中,虽然你们是要好的朋友,但也要防止出现某人见钱眼开,到期不还钱的情况。对于账户持有人来说,还必须防范信托产品不能按期兑付的风险,可以在合同中明确,一旦出现信托产品不能按期兑付、收益达不到预期以及本金受损等情况,借款合同需要怎样调整。一旦牵扯到利益风险,难免会出现“谈钱伤感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