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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业务的底层逻辑是什么?
阅读 1052发布日期 2020-10-30


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而地方财政往往捉襟见肘。


彼时,引进外资是时代的主旋律,也是各地政府解决当地经济发展困局的重要手段。


01 缘起  


城投债起源于上海。


1992年,为支持浦东新区建设,中央决定给予上海五方面的配套资金筹措方式,其中之一是1992年—1995年每年发行5亿元浦东新区建设债券。


1992年第一只城投债,规模为5亿元。


2006年9月,安徽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该省首家发债成功,效法者遍布全省。但安徽省的发行数量,则还在浙江、江苏之后。


在地方政府的大量举债需求之下,2009年“城投债”规模迅速膨胀——2005年至2008年底的4年间,“城投债”的发行总量只有1585亿元,而在2009年的前8个月,“城投债”共计发放了64只,融资845.5亿元。



02 铺开  


1994年,分税制改革。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分税体制建立,省级以下政府层层向上集中资金,基本事权却有所下移,特别是下移到县、乡两级政府。


于此同时,地方政府却承担着基础建设的重大任务,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基层政府的财政困难。


这一时期,BOT、TOT等融资模式也逐渐开始被政府尝试。



03 扩张 

 

1997年,亚洲爆发金融危机,中国为应对金融危机,大力推进扩张的财政政策,各地基础建设步伐加快。


由于中央在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转移支付的同时,要求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地方政府因此承担较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出压力。


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借助政府信用背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融资平台在扩张性财政政策下加速发展。


2008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国政府将推出“四万亿”投资计划,而地方政府投资总计约“三十万”亿。


12月,国务院发布126号文,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2009年,中央代发地方债开启。


2008年,地方融资平台数量4000台左右,贷款余额1.7万亿。而到了2009年末,地方融资平台数量已达8800家。


这一时期,由国开行推动, 融资平台跨出了省、地级市两级,开始走往区、县,以前一级政府只拥有一两家平台公司,后来一级政府成立好几个平台公司。


融资平台的爆发式发展和层出不穷的融资手段,急剧爆发的市场规模,也带来了政府债务风险。


与此同时,监管文件频发,以银监会为主导融资平台清理规范工作开始,市场迎来了两年的政策收紧周期。


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政府购买服务来到台前。


04 规范 

 

2014年8月,新预算法出台。


9月,43号文出台。


43号文明确了地方政府融资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或采用PPP模式,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同时也给出了融资平台债务化解思路,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政信类业务迎来了划时代的新篇章。


2019年,政府投资条例问世,明确界定了政府投资范围,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 成为政府投资的重点。


这意味着,政府职能转变是未来的一大趋势。

05 低层逻辑


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这一切的一切,背后是中国从未停下来的轰隆隆的城镇化脚步。


建国初期,我们的城镇化率只有10.6%。


1978年,我们的城镇化率是17%。


如今,我们的城镇化水平已超过60%。


而现在,中国的城镇化已迎来存量开发时代。


政信业务的每一次华丽转身,都是政策性引导下配合国家城镇化的总体战略。

因城镇化而产生政府债务,放大到20年,30年历史长河去看,亦会化解于无形。


时间换空间,是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