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托业协会
什么是业绩比较基准?信托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一定可以达到吗?
答:业绩比较基准是指发行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根据产品或者投资管理人往期业绩表现,或同类型产品历史业绩,而计算出来的金融消费者可能获得的预估收益。业绩比较基准只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并不代表实际一定能达到的收益。
商务管理信托的表决权范围有哪些?
答:商务管理信托合同生效后,受托人因其持有作为信托财产的股份可以向上市公司行使股东所拥有的全部权利,具体权利范围为:(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对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2)依照法律、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荐董事、监事以及其他管理人员;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3)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5)上市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6)未经委托人书面特别授权对上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进行表决。但是,受托人不得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信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