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请同时按 Ctrl 和 D,谢谢
400-688-2916
手机APP-安卓
辨识风险,理性投资私募基金
阅读 1171发布日期 2021-03-08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二、私募基金有哪几种类型?


私募基金的类型:主要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配置类私募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资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资产;资产配置类私募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FOF)的投资方式,主要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跨类投资。


三、私募基金有哪些特点?


1、私募基金姓“私”。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媒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私募基金要登记备案。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3、私募基金非“债”。私募基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私募基金往往不具有固定收益证券之特点。


4、私募投资重“匹配”。私募基金投资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三个方面规定了适度的合格投资者标准。监管制度要求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要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选择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要求投资者如实填写风险调查问卷,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要求投资者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5、私募运作要“透明”。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充分揭示投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安排基金托管事项,如不进行托管,应当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专业化管理、建立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机制;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四、关于私募基金投资者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明确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且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五、投资者如何获取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对私募基金信息进行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搭建了私募基金分类公示平台,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信息对私募基金进行分类公示。这个平台的网址是:gs.amac.org.cn,通过这个平台投资者可以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综合信息,尽可能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和投资中的盲目、冲动。


六、私募基金投资中发生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与管理人产生争议,投资者有哪些维权途径?


投资者在认购私募基金产品后,要持续关注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运作情况,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若发现管理人失联、跑路,基金财产被侵占、挪用,基金存在重大风险等情况,要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所在地证监局反映,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及时通过仲裁、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私募基金投资有哪些注意事项?


1、宣传“套路”要警惕


高风险是私募基金的本质属性,揭示风险是私募机构的义务。推介业务时过度包装、过度宣传,且不敢或刻意回避讲风险、讲隐患的私募机构投资者要警惕。私募基金销售中往往存在如下宣传“套路”:


一是以“登记备案”不当增信。一方面,私募机构的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仅是事后登记备案,管理人宣传私募机构是证监会或基金业协会批准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私募基金是合规的投资产品,属于误导投资者,莫轻信。另一方面,登记备案是对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只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做出要求。基金业协会对私募机构并不做实质审核,也不设许可门槛,基金管理人利用投资者的认识偏差,宣传中将登记备案等同于监管部门的信用背书行为,利用备案信息自我增信是违法行为。


二是以“托管人托管”不当增信。私募基金不强制要求托管,托管人职责不完全等同于管理人职责,基金托管也不等于资金进入了“保险箱”,投资者不应迷信“托管”,谨防管理人以“XX银行/券商托管”为宣传噱头,不当增信。


三是其他违规宣传“套路”。如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或者高收益、定期付息;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骗取投资者的资金;宣传基金产品设置多重增信,尤其是投资标的大股东个人增信、关联机构增信;利用传销式销售方式,构建庞大的销售队伍、众多分支机构和销售网点,高额销售奖励,介绍身边人买基金,即可得高额佣金,或者针对老年人群体,买基金送诸如iPhone、电视机等礼品。


2、购买渠道要正规


切记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警惕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违规募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产品应当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私募产品前,先在基金业协会官网进行查询。在购买私募产品时,应仔细阅读相关产品介绍,了解买的是谁的产品、到底与谁签约、资金划到何处以及具体投向何处等,切勿被所谓的高收益蒙骗,切记“你看中的是别人的收益,别人惦记的却是你的本金”。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咨询基金业协会或监管部门。


3、投资要量力而行


一是对本人资质进行判断。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除单只私募基金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外,单位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少于50万元,同时应当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投资者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判断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的标准。二是对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私募基金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同时还有初始投资额的门槛要求。因此在认购私募基金时,应对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如不能承受或承受风险能力较弱时,应审慎购买。


4、事前要摸清底细


目前登记的私募机构众多,投资者在认购前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上查询私募机构及其备案的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工商登记信息。


一是初步判断合规水平。投资者可以登陆基金业协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结合登记备案信息的质量对私募机构的合规运作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同时还应查看监管部门是否对私募管理人采取过监管措施等情况。


二是了解执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