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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常见担保措施
阅读 1527发布日期 2021-03-24


信用增级是指通过对特定金融产品结构进行设计和协议安排,确保债务人按时支付债务本息,以提高金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通常我们称之为增信措施或者担保措施。本文汇总了信托产品主要的担保措施,包括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


典型担保

典型担保属于传统担保措施,以保证、抵押和质押为主。在信托产品中,以保证作为担保措施时,需关注保证人的设置、保证的内部审批程序;而以抵押和质押为增信措施时,需关注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可变现能力等。


1.保证

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优势在于:第一,设立简单,签订合同即可;第二,保证责任及于保证人的全部财产;第三,行使方便,可要求保证人直接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财产不享优先受偿权利;第二,保证人可能同时为多个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而各个债权人之间地位平等;第三,保证人的财产可随时变化,并可能丧失代偿能力。


2.抵押

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以抵押作为担保措施的交易中,需关注抵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可变现能力。首先需确定抵押物的权属是否存在争议,用于抵押的财产必须是抵押人合法占有且有处分权的财产。其次是抵押物的价值和变现能力,除了市场价格变化可能造成抵押物价格降低之外,还有多种因素会影响抵押物价值。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按照标的不同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在信托产品中,质押主要有权益质押以及动产质押。


非典型担保

由于担保方内外部程序等原因无法提供典型担保,或是本身不具备典型担保的条件,亦或是为实现出表、改善融资方财务结构等都是采用非典型担保的原因。

目前信托产品中常见的非典型担保措施包括资产回购交易模式、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政府承诺函等,但其法律效力存在争议,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投资人需谨慎分析。


1.差额补足

差额补足,一般在交易中作为一项保障措施,用于保障主权利人和主义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主义务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时,由保障义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的行为。

差额补足和保证都是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一种担保措施,但二者存在很大的不同:首先在行权时点上,差额补足可以自行约定行权的条件和时点,不一定非要等到债务发生违约或无法履行的情况下才进行补足;其次差额补足的有效性可以自行约定,不一定受到债权合同的影响;最后,差额补足的担保范围可以自行约定,一般只有本金和利息,不包括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权力的费用。


2.明股实债

明股实债,是指资金以股权投资模式(增资或转让)进入贷款公司,但附带回购条款,约定一定期限后,贷款公司关联方或股东回购上述股权。


3.流动性支持

流动性支持常见于结构化融资中,它是指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在基础资产所产生的回收款应转付至监管账户的期间内,原始权益人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回收款未达到专项计划设立时设定的标准时,由签订《流动性支持协议》或《流动性支持承诺函》的流动性支持人补足基础资产回收款的信用增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