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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阳光私募
阅读 1220发布日期 2021-04-06


“阳光私募”这个词其实是一个真正的本土原创,它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一般通过特定的募集渠道、面向高端客户群体、提供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资产管理服务。它可以是一种基金形式,在国内也常常被当做一家从事二级市场投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的代名词。


约定俗成


在中国内地,“私募”和“阳光私募”往往有其特定的涵义。单称“私募”时,人们往往特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即PE)。而提及“阳光私募”,则大家意指的是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已公开上市品种)的证券投资类私募。无论在投资界还是在财富管理领域,“阳光私募”都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一个专有名词。


业内专家一般认为,阳光私募基金的重点并不是落在“私募”二字上(这只是一种发行方式或意味着投资门槛),其实质是“资产管理”。既然是资产管理,自然少不了资产管理人,阳光私募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操作过程中往往担任投资顾问的角色。


与股权私募基金类似,阳光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费用一般为2%,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收益来自超额业绩提成。通常,基金管理人收取20%超额业绩提成。但该超额业绩提成只有在私募基金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以提取。


因此,阳光私募基金追求的是绝对的正收益,对下行风险的控制相对严格。只有投资者赚到钱,基金管理人才能赚到超额业绩提成。这也从根本上保证了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阳光私募基金的发行形态一般呈现两类方式,一类是借助信托公司或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二是由基金管理人自主发行的有限合伙型基金(因涉及税率阳光私募一般较少使用)或契约型基金。不过,不论通过哪一种方式呈现,每一个阳光私募基金都需要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交由第三方银行托管,且有定期的净值披露和业绩报告。


投资门槛


与股权私募基金一样,阳光私募基金的认购起点同样是100万元起。


如果是通过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为通道发行,这类阳光私募基金产品中,出资人一般称为委托人,信托、券商资管或基金子公司一般称为受托人、银行为托管行监督资金使用、真正帮助出资人打理资金实现超额收益的资产管理公司则被称为投资顾问。其流程是,将受托资产汇集到经监管备案的信托计划中,投资顾问就该信托计划如何进行股票买卖等投资操作提供建议方案。


如果是由基金管理人自主发行的契约型基金,其唯一与之不同之处在于,大多数私募基金管理人自己,既是基金的受托人(管理人)又是“投资顾问”(投资决策者)。相应的,出资人的资金将汇集到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备案设立的契约型基金中,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股票买卖运作。


当然,无论哪一种发行形态,每一只阳光私募基金都需要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 亦同股权私募基金一样,阳光私募的基金管理人也需要“持牌”,这一牌照指的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这一信息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就可查询。


总结来看,阳光私募基金呈现如下基本特点:


  • 有正规持牌机构作为管理人或受托人;

  • 产品经监管机构备案,且有严格的资金监管安排;

  • 以100万元为投资下限。


个性与风格


前文提到,阳光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其自然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与风格,这主要体现在投资策略、收益追求和投资人服务三方面。


首先,阳光私募基金的风格化相当明显。阳光私募基金普遍强调其特定的投资风格,如基于基本面的价值投资派、基于市场盘面的技术派,还有宏观策略者、趋势投资者、量化投资者等等。


其次,阳光私募基金普遍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这与公募基金大多追求取得相对于某指数的相对收益截然不同。从实践来看,相对收益的做法,往往是盯住某一指数,依据其成份股进行模拟和优化,整体表现受指数波动影响很大;而绝对收益的追求,则是不论市场指数表现如何,目标都是取得正收益,更能满足大额投资者的财富管理需求。


再次,阳光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服务更具针对性。由于阳光私募基金是面向少数特定对象募集的,所以其投资目标可以更具针对性,更有可能为客户度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风险收益特征亦更能贴合客户的投资要求。与此同时,由于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较高,所需面对的投资人数较少,这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之间的充分沟通提供了便利。显然,基金管理人只有得到了投资人的理解与支持,才有可能充分施展自身独到的投资风格。


业绩为王


虽然阳光私募基金在中国市场的发展时间晚于公募基金,但再次对比公募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仍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五大优势:


首先,阳光私募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比公募的要求低得多,投资更具隐蔽性;


其次,阳光私募资金的激励机制更强,投资人(客户)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较为一致,只有给客户赚到钱,管理人才可能获得极具吸引力的浮动业绩报酬;


再次,阳光私募基金能为客户量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可以配合客户的特殊投资目标;


第四,阳光私募基金单支产品规模通常远比公募基金要小,因此在投资操作上有着明显的灵活性;


第五,阳光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简单、领导层级少,投资决策的效率更高。


从近十几年的中国“阳光私募发展史”中,亦呈现出十分清晰的一条主脉络——“业绩为王”!其中,2008年更是阳光私募的封神之年。当年,上证指数狂泄65.4%,而当时仅有的73只存续期超过一年的阳光私募基金中,前五只实现正收益,其中冠军基金的收益率为11.87%,而同年股票型公募基金冠军收益率为- 32.3%。此外,在平均亏损幅度、甚至最大亏损基金的比拼上,阳光私募基金都显著优于公募基金表现,也大幅优于指数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