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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了解信托产品的信息?
信托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4类渠道来了解信托产品的信息:
1、直接向产品发行方了解产品信息,包括信托公司的销售人员、客户经理等,这种方式通常能更直接地掌握产品信息;
2、向产品推介方了解产品信息,包括银行、券商等外部销售机构;
3、通过各种媒体了解产品信息,包括各种专业财经类报刊杂志或网站搜集信息,这类渠道通常能够获取到更加中立客观的信息,方便信托消费者更多角度地了解产品;
4、项目走访了解,如果购买的信托产品是融资类项目,可以前往融资方的项目所在地进行考察,了解融资方及项目最近的情况。这种方法能够深入地了解产品的风险情况和盈利预期,但信息获取的成本也相对偏高。
02签署信托文件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
首先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投资调查问卷,确认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其次是核对确认信托合同的各项条款和细则。
1、投资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资金运用方式,税费承担,资金募集账号,风险揭示说明,增信方式,业绩比较基准,产品期限,付息方式等。
2、消费者个人认购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认购产品份额,银行卡信息等。消费者者与信托公司直接签订合同,核实落款为信托公司公章。
3、提示两个重要的认购签署环节,消费者购买信托产品应该进行录音录像,信托公司通过这一环节向消费者充分揭示项目信息及相关风险,避免误导销售和违规销售信托产品的情况发生,以此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消费者应当将认购资金转入信托合同约定的募集账户内,且注意收款人账户名称必须为信托公司的全称。消费者还需要注意区分募集账户和信托专户,以免汇错账户,在转账完成后,消费者还应当注意留存汇款凭证。
03信托资金被运用到了何处?起了什么作用?
信托消费者购买信托产品后,信托公司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募集到的资金投资到包括工商企业领域、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领域、证券投资领域、金融机构领域等方向。
信托公司利用信托产品将分散的资金募集到一起,再通过信托贷款、股债联动、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为资金需求方提供项目融资、流动性贷款等金融服务,并在重大国家战略、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领域都有不同程度的支持举措,推动了实体经济更好地发展。
04消费者购买信托产品后,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
我国《信托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对于信托消费者接触较多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银保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集合信托存续期间,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信托公司应该为受益人办理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信托产品与其他所有金融产品一样,具备一定的流动性,但作为一种非标准化产品,当前信托产品的流通转让并不畅通,信托产品的交易流转主要以信托受益权的流转形式开展。
信托受益权的流转,是指在信托合同允许、且不改变信托受益权的性质和内容的情况下,受益人根据自己的意愿,以各种形式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他人或使其在市场中流动的行为,这包括信托受益权的转让、继承,信托受益权的质押等。
05信托行业近两年有没有重大政策出台?
对信托消费者购买信托产品有影响吗?
有,近两年出台的重要政策主要有两部:
1、在2018 年 4 月由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共同颁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对资产管理机构提出了更加严格的展业要求;
2、在2020年5月银保监会制定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信托公司主营的资金信托业务制定了相关规范细则。
两份文件对于信托行业都有着重要影响,主要目的在于推动行业转型发展,让信托公司能够更好地服务信托消费者,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未来,信托公司开展业务会更加规范,管理水平也会不断提升,信托消费者购买产品面临的风险会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