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最大的特点在于“将自己的财产放到别人即受托人的名下去管理和安排”。作为拥有财产的人,为什么不在自己名下而要在受托人名下去管理财产?因为这样做,可以更加灵活、更加有效、更加安全地管理和安排财产,这就是信托的最大用处。
投资信托
信托的第一种用途是用来投资理财,可以称为“投资信托”。投资信托是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人发行的一种信托型资产管理产品,不管推出该产品的管理人叫什么(信托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也不管推出的产品叫什么(信托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基金等),投资信托的本质就是作为管理人的受托人主动向投资者推出的一种投资理财工具,供投资者认购,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投资信托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受托人兼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机构,投资者难以参与产品的设立和管理,处于被动的地位,需要做的只是用脚投票,选择好适合自己的产品。
投资信托是一把双刃剑,好的产品能创造收益,坏的产品会带来风险。在破除“刚性兑付”的大趋势下,如何做好投资信托,需要投资者转变一些观念,要重视资产配置以防集中投资风险、要审查产品合法性以防上当受骗、要审查产品风险性以防错投风险。
大多数人认识信托是从投资信托开始的,甚至只认为信托的用处只是种理财产品,一种资产管理产品,一种投资工具。把信托做成一种投资理财产品即“投资信托”,这是现代信托的一个很重要的用途。但是,应该知道这只是信托用处中的很小一部分,信托更多、更大、更重要的功用是用来灵活管理和分配自己的财产,这是信托与生俱来的本源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