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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信托选政信,城投融资再规范!
阅读 1203发布日期 2021-09-01


2021年以来,城投融资政策持续收紧,从年初的城投债发行分档管理,到信贷融资区分平台是否承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都传递出明确的监管信号:在2020年因疫情短暂放松后,重新回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监管的既定轨道上。


城投融资持续收紧


在各类融资渠道中,城投发债融资政策收紧已率先落地。2021年以来,证监会、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参照财政部“红橙黄绿”四类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加强对发债主体的资质审核并实施分类管理。对债务风险最高即红色区域发行人,只允许其发债募集资金用于本品种借新还旧,即只保障存量债务接续。这直接导致5月城投债发行量大减,当月净融资额三年来首次为负,6月起才有所恢复。


此外,文件还针对近年来被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城投公司惯用的违规模式,设定了负面清单,政府违规担保、以国有资产或不合规土地提供抵质押、以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名股实债、滥用政府购买服务等都包含在内。这细化了此前已较为完备的政策框架,具有较强的实操性。


文件将隐性债务的严控新增和妥善化解作为核心监管目标,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点几乎全部覆盖,反映出监管部门对隐性债务问题的态度十分坚决,“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隐债”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严防死守、切实保障。


严控流贷影响几何


银保监会文件涉及的诸多方面中,对市场“杀伤力”最大的是与流动资金贷款相关的内容。


根据新规,对承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客户,银行保险机构不得新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性质的融资。不得通过信托资金、流动资金贷款或其他流动资金贷款性质的融资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限制,是要求在化解隐性债务的过程中,既不要通过流贷增加新的隐性债务,也不要通过流贷去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而不是说流动资金贷款不能借新还旧。近期的确有部分银行保险机构暂停了流贷发放,对确实需要新增流贷的企业,要经过当地政府和金融上级机构的再确认,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才能发放。冲击是短期性的,重点是要识别是否新增隐性债务和防范虚假化债,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核更严,导向更明确。


如何防范风险


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是防风险的重要内容。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8月18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时表示,下半年要稳妥有序处置地方财政和金融风险,抓住窗口期加快存量风险化解。


如何把握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节奏,至关重要。对2021年以来城投政策收紧的脉络,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严控隐性债务新增;二是不能引发系统性风险,这体现为一方面继续开展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防范尾部风险,另一方面,当前政策都以保障存量债务借新还旧为前提。


小结


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大背景下,2021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城投平台融资持续规范。在经济仍未完全修复的背景下,政策执行仍需继续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目标。


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事一议”的空间,预计后续监管部门或在保证整体流动性不出现较大风险的原则下,具体阐释并细化文件执行力度及操作细节,实际执行中或无需过于悲观,持续防风险的同时,也将重点规避处置风险的风险,避免酿成融资平台的流动性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