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有什么区别?
信托财产指的是委托人用来设立信托的财产,一旦设立,就独立于信托当事人的固有财产,即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固有财产。固有财产指的是信托当事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当事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丰富多样,委托人合法拥有的资金、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都可以作为信托的受托财产。例如,信托消费者小信持有一家公司的股权,但平时没有时间和精力来管理,股权产生的收益较低。小信找到了一家信托公司,用公司股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了一个信托,让信托公司来帮忙打理这些股权。
哪些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一般而言,只要财产属于委托人合法所有,有价值,可以计算、转让,并在法律上不禁止的物品,都可充作信托财产。例如,全民所有的森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军用武器、弹药等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租借物可以作为信托财产吗?
不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七条,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租借物只是在租借期间的使用权归承租人,而其最终所有权仍归出租人。如果用“租借物”作为信托财产,会导致信托财产来源的不确定,而使得信托整体设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