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信定融的发行方为各地方政府的城投平台,而一个地方有多家城投平台,它们会发行多个定融产品。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样判断政信定融发行方的风险大小呢?政信小哥为大家总结出了以下8条标准,供大家参考。
所在地的经济发达程度
如果项目发行方的所在地经济发达,财政收入可观,政府可调动的资源多,那么这家发行方的产品是可以投的。反之,例如西部部分欠发达地区,因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政府可调动的资源有限,所以这些地方的项目违约风险会比较高。
政府支持力度
详细了解发行方获得的政府支持力度。一方面是显性支持,在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专项应付款等科目中均会体现,仔细梳理、分析即可;另一方面是隐性支持,要对城投公司所属地方政府的经济财政实力、债务负担情况、所掌握的资源情况等进行摸底,并结合平台地位作出合理推断。
项目的重要性
政信项目有很多,例如棚户区改造、公办学校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经济开发区建设等,如果发行发以棚户区改造和公办学校建设这样民生性高的项目为主,那么它的偿债保障会更充分,违约风险越小
业务的持续性
主要是看发行方当前有多少在建项目,投资规模有多大,有没有明确的新增拟建项目。如果发行方在建项目少且投资规模少,又没有明确的新增项目,说明其业务持续性不佳,这样的发行方需要投资者警惕。
融资行为的合规性
虽然“23号文”对金融机构提供地方建设融资的一系列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但实际上城投公司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并未真正断绝,因此要对城投公司的各笔借款尤其是大额土地资产抵押借款、应收账款质押借款等进行核实,判断其用于抵押的土地资产是否为储备土地使用权等不合规资产、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协议是否为地方政府虚构或超越权限、财力签订。
有息负债的变化进程
对于有息负债大幅下降的情形,要关注其当年到期债务的偿付资金来源、当年新增债务的平均利息水平、偿债后的业务持续性是否明显变差等;对于有息负债大幅增长的情形,要关注其当年新增债务的平均利息水平、有息负债到期分布情况、业务持续性等。简而言之,就是看发行方的融资与“造血”能力,是否与其债务规模相匹配。
业务模式
尽管目前多数城投公司并未因监管收紧而改变原有的业务模式,但一定要密切关注项目结算方式是否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和权责范围不清的情形,比如项目现金流涉及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财政补贴等财政资金安排的,是否具备纳入预算管理的相关文件。
转型进程
转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而是一个过程,同时转型方向也会因发型发自身的业务经验、资质以及地方政府的支持情况而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公司会继续深耕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只是业务模式上更加规范;有的城投公司会尝试进行更多经营性业务,比如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园区运营等。这种情况下,投资者要关注其转型深度。若传统城市建设相关业务仍占主导地位,则需关注其新增经营性业务板块与传统业务的关联性、协同性以及对收入、利润的预期贡献度等;但若传统城市建设相关的业务从核心变为边缘,则不宜再将其视为城投公司,应以更合理的方法来考察其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