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格的表现截然不同,芒格传的叙述如下:
受挫于表现不佳的市场,巴菲特1969年底就清算了自己那家合伙人公司的资产。几年里,芒格可能都在希望自己当时也跟着做了。不过芒格没有追随巴菲特。然后的1973和1974是一场噩梦。
“我们在1973和1974年的灾难中损失惨重,不仅是基本价值降低,市场交易价格也一路下滑,因为我们持有的那些公开交易的股票必须以真实价值的一半来记值,”芒格说,“那是一段艰难的时光,1973年到1974年度过的是非常不愉快的日子。”
需要说明的是,巴菲特之所以清算合伙企业并非因为受挫,按罗杰·洛文斯坦在《一个美国资本家的成长》中的说法,巴菲特合伙企业1969年的收益率为7%,超过道琼斯指数18个百分点,这样的成绩当然不能算差。芒格传的作者珍妮特·洛尔写过一本关于巴菲特的书——《沃伦·巴菲特如是说》,按理说她应该是相当了解巴菲特的,不该犯下这样的低级错误。
备注:表中巴菲特的业绩为伯克希尔公司账面价值的变动情况,这与表1不同。
如果巴菲特确实是因为受挫而关闭合伙企业,那么芒格不那么做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他1969年的表现相当不错。不过,从1969到1975年的总体情况来看,芒格要大大逊色于巴菲特。如果要比较从1962年到1975年的投资业绩,当然也是巴菲特领先。
洛尔认为,“造成惠勒和芒格公司(1973至1974年)相对不佳的表现主要原因是他们持有大量新美国基金和蓝筹印花的普通股。”按她的数据,美国基金和蓝筹印花在这两年分别下跌了59.33%和65.84%,远远超过了道琼斯指数33.17%的跌幅。
1974年末,整个惠勒和芒格公司的净资产只有700万美元,而其中61%是蓝筹印花的股票,23%是新美国基金的股票,仅在这两只股票上仓位就高达84%,如果考虑到这还是它们市价大幅下跌后的结果,那么当初它们占整个投资组合的比例会更高。
从理论上讲,新美国基金和蓝筹印花的内在价值比其当时的市价要高得多,投资它们并没有错,但投资如果过于集中,难免会在极大程度地受到“市场先生”情绪多变的影响。芒格自身不因为投资损失烦恼,但他的合伙人们不是全都能做到这一点。
有一个新加入的有限责任合伙人在1973到1974年大崩盘之前投入了35万美元,在底部的时候吓得退出了。对于他来说一半的资金就不见了。查理无法说服这名合伙人放弃抽回资金的决定。“律师应该是劝说专家,我在一次自以为能通过的劝说考试中失败了。”芒格说,“他的性格中混杂了一些因素,承受痛苦的能力较低,却有强烈的愿望要做有限责任合伙人,这也许是我失败的原因。”
芒格为此感到极其痛苦,并因此在1976年年初清算了公司的资产。这时我们再来看巴菲特经营合伙企业时的投资策略以及他1969年激流勇退的决定,会发现巴菲特简直是太高明了。
芒格是一个非常有思想的人,但洛文斯坦却认为,“正是芒格的洞察力对巴菲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然而正是巴菲特,而不是芒格,能够以一种更为自然的手法来运用这些理解力。”信然!
第三个原因则是因为在建立商业模式方面巴菲特的能力更强。很多人认为,巴菲特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有效地利用了旗下保险公司低成本的浮存金,这是一种很成功的商业模式。众所周知,巴菲特很早就偏爱保险公司,而从芒格传中的陈述来看,芒格在加入伯克希尔前并没有这方面的记录。
巴菲特先是经营合伙企业,后来又关闭合伙企业全力经营伯克希尔,芒格的投资历程也是如此,但显然巴菲特是领头羊。
其实,在经营合伙企业时,芒格的商业模式可能也有问题。芒格传中这样说:“更严重的是,因为采用了格雷厄姆和巴菲特之间的合伙关系,所有的惠勒和芒格证券公司的股东每个月都可以根据当年年初的公司总值提取1.5%的现金。因此每个月的固定分红要扣除,有限责任合伙人的账户月从1973年到1974年减少了53%之多。”
我对这所谓的每个月的固定分红颇感迷惑,如果芒格传中文版的译文准确地表达了原文的意思,那么这项规定就太不利于芒格的投资决策了,在熊市时如果有合伙人大笔提现会让公司的投资业绩雪上加霜(公司可能需要卖出股票以支付现金)。如果有这样的规定,那么芒格就不应该采取高度集中的投资策略,更要像巴菲特那样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未雨绸缪。
作为对比,在巴菲特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可以在年底赎回资本,除此之外,巴菲特还允许合伙人在年度终了前赎回其在合伙企业的资本,但最高不超过其资本的20%,而且要自赎回日至当年年末按照6%的利率支付合伙企业利息。
当然,以伯克希尔作为平台后上述烦恼就没有了。伯克希尔从不分红,也不再向股东融资,这样投资决策的稳定性就更有保障。
综上所述,我认为巴菲特比芒格更牛。不过,同巴菲特到底更像谁之类的问题一样,这个问题的结论并不重要,关键是我们要借此对价值投资的原理作更深入的了解,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