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类信托又叫事务管理类信托产品,是由委托人发起,自主决定投资标的,自主管理信托财产,自负盈亏的信托产品,信托公司不承担主动管理责任,不做项目尽调,不做做项目管理,只做清算和分配的配合。
简单点来说就是:我打算给一家新能源企业放款,前期做了尽调,符合我的放款要求,但是我不是金融机构,我没有资质把钱以放贷款的形式打到这家新能源公司的对公账户里,这个时候怎么办呢?我找到一家信托公司,设立一款事务管理类的信托产品,以信托公司的名义给这家新能源企业放款,支付信托公司一定比例的通道费,信托公司不负责任何项目运作事宜,只是在项目结束以后配合我做项目清算,这就是通道类信托业务了,也就是事务管理类信托。
投资人怎么分辨信托产品究竟是不是通道信托呢,首先很多通道类信托业务投资人是签署不到信托合同的,比如前几年的契约型基金,这类基金基本都是通过信托或者银行去给企业放款的,投资人签署的是契约型基金的《投资协议》。
如果签署《信托合同》怎么判断呢?
看《尽调报告》主动管理的产品尽调前面会显示:自主研发,把《尽调报告》拉到最后,主动管理的产品会显示产品是该信托公司哪个项目部研发的,有的详细的,连这款产品是怎么来的都会写上去,比如:XX银行推荐。
看《信托合同》信托合同里也会有会有主动管理的体现。
过往有很多通道类的信托产品暴雷,投资人看了以后也担心受怕,其实基本每家信托公司都有过通道类产品的暴雷,这个和信托公司自身的管理能力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近年来信托公司开始压通道,降风险,抓合规,所以信托通道类产品和以前比起来少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