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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的内容和范围
阅读 1385发布日期 2022-09-06


尽职调查是以信托目的为导向的、以交易结构为基础的。尽职调查主要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两个阶段,范围一般包括两大方面:信托基本要素调查信托财产运用调查


信托基本要素的基本内容包括委托人、信托目的、信托财产、受益人、信托内部交易结构等具体方面;信托财产运用调查的基本内容涵盖与信托财产运用相关的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情况、目标企业基本情况、目标企业的业务与技术、目前企业财务状况、法律状况等多个具体方面。


尽职调查重点是对信托财产运用所涉及的目标企业和项目主体的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业务与技术、财务情况、法律情况等方面。


在通常情况下,融资类信托业务比较关注于目标企业或项目的自身情况,如:业务与技术、管理、资产、财务、法律事务、信用增级方法等;


(1)金融产品投资类信托业务比较关注于行业与市场环境以及交易对手的情况,如:公司管理、执行与交易、专业能力、合规与法律事务、反洗钱等方面;


(2)股权投资类信托业务则对行业与市场、业务与技术、财务、法律等方面都比较关注,尽职调查的内容最为丰富和全面;


(3)事务性信托、企业年金、福利计划、公益信托等信托业务主要完成最基础的事务性管理,强调对委托人意愿和标准的无差别执行,其尽职调查的内容相对少得多。


因此,不同类型信托业务在开展尽职调查时的侧重内容和主要工作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