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几年金融政策及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叠加,城投非标产品负面新闻较多。因产品发行主体相同,但流通市场和参与主体完全不同。很多参与者(包括从业人员)对城投标债和非标概念模糊。因产品发行主体相同,但流通市场和参与主体完全不同等,使很多人无法区分,“城投债券”和“城投非标融资”,以及衍生出的“标债产品”、“非标产品”“债券和债权”等专业词汇多有被误导。
01城投公司的诞生及主营业务简述
1992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上海开发公司”)在新区应运而生,上海开发公司获得上海市政府授权,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是我国成立的第一家城投公司。
城投公司,被定义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部门直接控股的功能类国有企业,以公益性或半公益性业务为主,并承担融资职能。地方政府部门是城投公司的大股东及最终受益人,在地方建设领域,城投是政府的优选合作方。城投公司的业务类型一般可以划分为基建、土整、棚改、保障房、交通、公共事业、文化旅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七大类。
根据主营业务类型不同,城投公司营业收入可分为两类:来源于市场或直接来源于政府。来源于政府的收入是城投与政府联系的核心,这部分收入的规模占比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城投与政府信用的挂钩程度。
城投债务的形成与其主营业务类型密切相关。城投债务主要由银行贷款、发行标准化债券、非标债权融资三大类构成,对城投公司来说,银行授信额度是有限的,发债额度也是有限的,更高成本的非标融资是城投现金流紧缺时的选择。
02标准化债券资产的官方定义
2020年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规则所称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
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等分化,可交易;
2、信息披露充分;
3、集中登记,独立托管;
4、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
5、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上交所、深交所等)。
03标准化城投债券&非标债权融资
城投公司发行的各类标准化债权资产(债券),统称为城投债券,自1993年至今,城投债券滚动发行29年,零实质违约记录,即使在信托产品已延期的违约区域,标准化城投债券仍安全兑付。这是市场上连续保持29年安全兑付记录,且能跑赢通胀的债类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债类融资产品不一定是标准化债券。需要区分“标”和“非标”。
除《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已明确为除此类别的资产之外,其他债权类资产若不符合标债资产的五项具体认定标准,属于非标资产。
“非标”也是市场对一些债类融资(债权产品)的统称:包括信托贷款、保理、融资租赁、P2P、金交所业务(定融)等。“非标”不是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