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01年引入信托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这样定义信托:“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制度包含4方面基本内涵:以信任为基础,以资产为前提,以受托人为核心,以委托人的意愿为目的。
我国2001年引入信托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这样定义信托:“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制度包含4方面基本内涵:以信任为基础,以资产为前提,以受托人为核心,以委托人的意愿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