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类信托包含哪些业务形式?
答:信托公司在融资类信托业务中主要承担的职责是向委托人或受益人推荐信托项目,向特定项目提供债务融资并索取融资本金和利息,资金运用方式包括信托贷款、信贷资产受让信托、以及带有担保安排的股权融资型信托等。
投资类信托包含哪些业务形式?
答:投资类信托包含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信托业务形式。在此类信托中,受托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将投资管理职责进行外包,但不包含法律规定、受益人(大会)决定将投资管理职责安排给其他当事人的情形。如在证券投资信托中,一般由信托公司亲自履行向证券交易经纪机构下达交易指令的义务,不得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但如果信托文件事先另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为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
事务管理类信托包含哪些业务形式?
答:事务类信托业务主要利用信托权益重构、名实分离、风险隔离、信托财产独立性等制度优势,和信托公司自身作为专业机构受托人的身份优势,为法人和个人委托人提供的融资或投资管理以外的信托事务管理并获得收益。这类信托业务由委托人驱动,信托公司一般不对信托财产进行主动的管理运用,多数情况下信托公司履行被动管理职责,具体业务类型包括股权代持、员工福利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财产权信托中的事务管理类信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