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证

     智香财富谨遵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合格投资者规定,只向特定投资者展示信托、资管和私募投资基金等产品信息。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信托产品或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规定门槛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信托产品合格投资者: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 3 年内每年收入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 3 年内每年收入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